2020-06-19 16:53
三秦都市报——秦闻讯(记者 张彦刚)“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点的学校,能否将孩子的户口从莲湖区转到碑林区同事家,然后按照学区房就近入学?”6月18日西安市公布了今年公办小学初中的学区范围,对于即将开始的学生入学资格审查,家住西安市桃园北路的陶先生提出了上述的疑问。记者采访有关部门了解到,类似陶先生所说的“挂户”行为,相关区县教育部门表示,将不作就近入学的依据。
采访中,类似有向陶先生想法的家长并不少。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和入学资格审查,西安市和各区县在公布今年公办初中小学入学实施办法中明确,公办学校对“户房一致”学生按“单校划片”模式,选择登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;对其他类学生,按照“提前摸底、公布学位、公开规则、参考意愿、相对就近、统筹兜底”的原则来安排入学。
各区县实施办法中,对“户房不一致”等其他类型的入学给出详细规定。对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;优抚对象子女;家庭未购房的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,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、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;合同期内的廉租房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适龄子女;城市拆迁户适龄子女等情况学位登记明确了相关政策和规定。
相关区县明确(城六区中至少有四个区明确),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规定,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相关区县辖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,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。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(即挂户),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。使用地址实际不存在的户籍(即挂空户),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。家庭有购房的集体户适龄子女,其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。所以家长靠盲目转迁户籍,进行挂户的做法不可取。